全球法規

橫跨歐盟、美國、中國、英國、亞太與國際多法域,呈現立法導向、行政命令、分類規範到原則導向等四大監理路線

19 筆結果

歐盟 AI 法:風險分級架構(EU AI Act)

全球首部 AI 橫向立法,依危害高低將 AI 系統分為不可接受、高風險、有限風險、最小風險四層,義務自 2025 年起分波生效至 2027 年。

風險分級2024 通過2025 生效橫向立法

歐盟 AI 法:通用型 AI 義務(GPAI)

訓練算力逾 10²³ FLOPs 的 GPAI 模型須維護技術文件、公開訓練資料摘要;逾 10²⁵ FLOPs 的「系統性風險」模型另須紅隊測試與事件通報。

GPAI系統性風險2025 生效基礎模型

美國拜登行政命令 EO 14110(2023)

要求大型基礎模型開發商向聯邦政府提交安全測試結果,並指示 NIST 制訂標準;川普於 2025 年 1 月 20 日就職首日予以廢止。

拜登2023 簽署已廢止基礎模型安全

美國川普行政命令 EO 14179(2025)

確立「美國 AI 霸主地位」為國家優先目標,指示移除聯邦 AI 法規障礙、促進開源模型、清除意識形態偏見,並取代拜登時期全部 AI 政策。

川普2025 簽署鬆綁監管美國優先

美國川普聯邦─州 AI 框架行政命令(2025-12)

設立 AI 訴訟特別工作組(AI Litigation Task Force),自 2026 年 1 月起以聯邦訴訟壓制被認定阻礙聯邦 AI 政策的各州法律,引發憲法爭議。

川普2025 簽署聯邦預占州法爭議

NIST AI 風險管理框架(AI RMF 1.0)

美國 NIST 2023 年發布的自願性框架(NIST AI 100-1),以 Govern、Map、Measure、Manage 四大核心功能引導組織識別與應對 AI 風險,聯邦機構及業界廣泛採用。

自願性框架2023 發布風險管理NIST

科羅拉多州 AI 法(Colorado AI Act, SB 24-205)

全美首部完整州級 AI 法,規範高風險 AI 系統開發者與部署者,涵蓋就業、教育、金融等八大領域,原定 2026 年 6 月 30 日生效。

州立法高風險AI2026 生效影響評估

加州 AI 相關立法(AB 2013 等)

加州已有逾 38 項 AI 法律,AB 2013 要求 AI 開發者自 2026 年 1 月起公開訓練資料說明;SB 1047 大型模型安全法案遭州長否決。

加州訓練資料揭露2026 生效州立法

中國《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推薦管理規定》(2022)

全球首部針對算法推薦服務的部門規章,要求具輿論屬性的服務者完成算法備案、提供用戶關閉個性化推薦選項,並保護未成年人。

算法備案2022 生效網信辦用戶控制

中國《互聯網信息服務深度合成管理規定》(2023)

規範深偽(Deepfake)技術服務,要求服務使用者實名認證、合成內容顯著標識,並禁止製作散布政治謠言;2023 年 1 月 10 日生效。

深偽管制實名制2023 生效標識義務

中國《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管理暫行辦法》(2023)

全球首部生成式 AI 專屬法規,要求服務提供者確保內容符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、訓練資料合規、用戶實名,並完成算法備案;2023 年 8 月 15 日生效。

生成式AI內容安全2023 生效算法備案

中國《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內容標識辦法》(2025)

要求 AI 生成內容同時具備使用者可感知的「顯式標識」與技術浮水印等「隱式標識」,配套強制性國家標準(GB),2025 年 9 月 1 日生效。

AI標識浮水印2025 生效強制標準

英國親創新 AI 監管方針與 AISI(2023–2025)

不設新的 AI 專屬立法,由 FCA、ICO、CMA 等現有機構在各自領域執行五大跨部門原則;AI Security Institute(AISI)負責前沿模型安全評估。

原則導向親創新AISI2023 白皮書

南韓《人工智能基本法》(AI Basic Act,2024)

南韓國會 2024 年 12 月通過、2026 年 1 月 22 日正式生效,使南韓成為繼歐盟後全球第二個通過全面 AI 法律的主要法域。

南韓2026 生效高影響力AI全面立法

日本《人工智能相關技術研究開發及利用推進法》(AI 推進法,2025)

日本國會 2025 年 5 月通過、無明文罰則的促進型立法,強調業界自律,定位 AI 為國家戰略資產,並主導 G7 廣島 AI 進程國際軟法協調。

日本促進型立法2025 通過無強制罰則

加拿大《人工智能與資料法》(AIDA,Bill C-27)

2022 年提出的聯邦 AI 立法,因 2025 年 1 月國會選舉解散而廢止;加拿大目前無聯邦層級 AI 專屬法律,聯邦立法重啟時程不明。

加拿大已廢止聯邦立法2025

巴西 AI 法案(Bill 2338/2023)

2024 年 12 月巴西參議院通過,移交衆議院審查;截至 2026 年 6 月仍在委員會審議中,尚未簽署成法。

巴西審議中風險分級ANPD

新加坡 AI 治理框架(Model AI Governance Framework 2.0)

原則導向、非強制性框架,以 AI Verify 可信賴驗證工具為核心,2024 年更新,是亞太地區 AI 治理的重要參考標準。

新加坡原則導向自願框架AI Verify

國際 AI 治理軟法:OECD 原則、G7 廣島進程、GPAI

目前全球 AI 多邊協調以軟法為主,OECD AI 原則(2019)、G7 廣島 AI 進程(2023)、GPAI 組織尚未形成具法律效力的國際條約。

軟法國際協調OECDG7廣島進程